关于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服务质量社会测评活动的通知
创建时间:2009-6-9 10:17:07 点击次数:1409
为了促进我市消费领域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充分的发挥消协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供服务,反映诉求、协调利益、化解矛盾的作用,积极推动旅游行业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,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,根据市政府镇政办发(2009)60号文件有关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江苏省实施(消法)办法》、《镇江市消费领域服务质量监督评议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消协、旅游局、园林局决定从今年5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公开社会测评。